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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职责

发布时间:2012-04-27 14:13   来源:王 洋

   一、根据学校的要求,拟订所任专业的教学大纲,制定教学计划,并根据教学需要编写讲义或推荐教材。 

   二、根据教学大纲和老年人的身心特点精心备课并撰写教案,认真讲课、示范、讲评,耐心辅导。不断改进教学方法,培养学员学习兴趣,提高教学质量。 

   三、按照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课,不迟到,不早退。上课时不使用手机。如因故不能上课,应提前一周与教务处取得联系,提出补救措施。 

   四、每学期的第一次课向学员介绍本学期的主要教学内容。每次课结束前,简要介绍下一次课的教学内容。 

   五、根据教学的需要,布置课外作业,并在下一次课对作业进行简要的讲评或总结。 

   六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观摩教学和教研活动,参加教师座谈会和毕业典礼,交流教学经验,对学校建设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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